广西糖业集团星星制糖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28.6万元(含13%增值税)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日内。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安装调试本次采购设备的能力,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设备的维修和调试本次采购设备的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近三年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2026年2月2日8时30分至2026年2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ejy365.com)首页→登录入口→供应商登录。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未在平台上进行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响应无效。
4.收费
招标采购系统平台服务费用:投标供应商需要缴纳系统服务费人民币200元,缴后不退。
5.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使用咨询电话:0771-5581051、0771-5715031(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咨询)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响应文件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
(二)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好响应文件纸质版。
1.响应文件提交起始时间:2026年2月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糖业集团星星制糖有限公司综合部(如采用快递方式请按此要求寄出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收件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星星制糖有限公司综合部;
收件人:曹小康 电话:13307799965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概况:采购1套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以上内容包含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设计、指导安装工程、调试、环保验收。
2.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项目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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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货物 设备)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及参数 |
计量 |
工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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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烟气分析仪 |
一、SO2分析仪技术要求 2.系统响应时间:≤90s 3.重复性:≤1% 4.线性误差:≤±2%F.S. 5.24h零点漂移:≤±2%F.S. 6.24h量程漂移:≤±2%F.S. 7.一周零点漂移:≤±2%F.S. 8.▲一周量程漂移:≤±1.2%F.S.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符合HJ 76-2017标准作为支撑材料) 9.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2%F.S. 10.进样流量变化的影响:≤±1%F.S. 11.供电电压变化的影响:≤±1%F.S. 12.干扰成分的影响:≤±1%F.S. 13.平行性:≤1% 二、NOx分析仪技术要求 1.NO测量原理:紫外差分吸收光谱 2.系统响应时间:≤90s 3.重复性:<0.5% 4.线性误差:≤±1.5%F.S. 5.24h零点漂移:≤±1%F.S. 6.▲24h量程漂移:≤±2%F.S.(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符合HJ 76-2017标准作为支撑材料) 7.一周零点漂移:≤±2%F.S. 8.一周量程漂移:≤±3%F.S. 9.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5%F.S. 10.进样流量变化的影响≤±1%F.S. 11.供电电压变化的影响:≤±2%F.S. 12.干扰成分的影响≤±1%F.S. 13.平行性:≤3% 注: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符合HJ 76-2017标准作为支撑材料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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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湿氧分析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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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装方式:柜内湿氧 2.分析方法:氧气:氧化锆;湿度:极限电流 3.检测范围:O2:0—25%;H2O:0—40% 4.通讯接口:4—20mA 5.电源:(220±10%) V AC/(45~55) Hz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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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温压流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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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压流采用一体化变送器安装,尽量减少开孔数量。 (1)温度测量 测量原理:铂电阻温度传感器 测量范围:0~400℃ 测量精度:±0.5%F.S. (2)压力测量: 测量原理:隔离膜压力传感器 测量范围:-5~5KPa 测量精度:±0.5%F.S. (3)流量测量: 测量原理:皮托管差压法 测量范围:5~40m/s 测量精度:±5%F.S. (4)湿度测量 测量原理:极限电流法 测量范围:0~40%(体积比) 测量精度:±1.5%RH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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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颗粒物测量要求 |
(1)分析方法:激光前向散射法 (2)可检测范围:0~5mg/m3到0~200mg/m3,可选双量程 (3)▲认证检测报告量程:≤10mg/m3(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符合HJ 76-2017标准作为支撑材料) (4)最低检测限:≤0.1mg/m3 (5)重复性:<0.1% (6)▲24h零点漂移:≤±0.1%F.S. (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符合HJ 76-2017标准作为支撑材料) (7)24h量程漂移:≤±0.1%F.S. (8)一周零点漂移:≤±0.1%F.S. (9)一周量程漂移:≤±0.1%F.S. (10)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0.3%F.S. (11)供电电压变化的影响:≤±0.1%F.S. (12)准确性:≤±1mg/m3 (13)通讯接口:开关量/ RS485/4—20mA; (14)电源:(220±22) V AC/(50±1) Hz,功率1.2kVA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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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校准子系统 |
CEMS系统具有自动校准零点的功能,每24小时自动校准一次,并且同时测试和记录零点漂移。24小时零点漂移不应大于2.0%。 在系统启动时需要的各种校正气并满足下列要求: (1)分析仪的校零采用氮气,纯度≥99.999%; (2)校正气的量满足启动后一年内正常校正和CEMS测试用气; (3)所有校正气按照所在地环保局要求储存,储存在钢瓶内; (4)按HJ 75-2017及HJ 76-2017的规范提供中(50%~60%满量程值)、高(80%~100%满量程值)、低(20%~30%满量程值)浓度标准气,标准气应为不确定度不超过±2%在有效期内的国家标准气体; (5)校正气的所在地环保局的可追朔性文件、说明其种类、浓度和数量的文件及储气筒材料的安全数据表,介绍储气筒和需方将来购置和储存校正气的说明,或由供方提供国内合格的标气供应商。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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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数据采集与处理子系统 |
(1)系统将包括一个数据采集系统,用于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做出报告,该系统将提供配套正版软件、外围设备。 (2)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能自动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自动生成日、月、年报告;日、月、年报告要有平均值、累计排放量、最大值及最小值及日期和时间等;日、月、年报告将生成文本格式文件,以便可以进行人工编辑,可以对监测数据库中的异常数据进行修正。可以根据国家要求与实际需求,对数据进行数据计算、组态。 (3)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将采用中文软件, 将能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技术规范书和有关格式要求,显示并打印输出任意时段标准状态下(分、小时、日、月)干烟气的烟尘、SO2、NOx的平均浓度(mg/m3)和排放量(kg/h),以及所有相关烟气参数(烟气流量、温度、压力、水分、氧气含量)。 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应具有数据存储、处理、识别无效数据等功能,提供认证测试和检查所需数据,全部打印出测量的排放物成份及浓度数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的要求)。 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应能将需要的数据以通讯方式传送至环境监测站和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远程监视,数据格式满足当地环保局的要求。 |
台 |
1 |
(三)项目预期
升级改造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提升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准确度和稳定性,改造后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四)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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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20 日历日内。 交货地点:广西糖业集团星星制糖有限公司生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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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
报价包含:本工程设备价格为货物在现场交货价,包括:货物的价格、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设计、运输、装卸、劳务、保险、税金、技术指导、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所有的不确定因素风险等费用。报价单应注明税率、交货期、质保期等。 本项目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为:¥253,097.35 。供应商的报价不在报价范围内的则按无效处理。项目费实行总价包干使用,合同期间不得进行合同价款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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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 |
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根据询价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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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 证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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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1.供应商设备、材料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人员进场开始安装后,支付合同款的20%。 2.设备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安装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有效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运行满30日且达到合同约定技术指标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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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 |
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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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质量保证期1年(自运行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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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
1. 采购需求中的项目具体内容; 2. 其他因施工损坏或者拆除的工程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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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
1.工程质保期1年; 2.详细的设备规格尺寸及工程量由供应商到现场查勘获取; 3.所需的材料或工程内容,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按内容清单完成,过程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4.成交供应商须为进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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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
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设备清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调试。货物备齐后通知采购人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实,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派代表当场验货,并按合同条款逐条检验签收后,双方代表签字,否则不予验收。如供货时出现设备停产的情况,须提供具备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替代产品,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1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1.2技术资料、设备清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1.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2.产品或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5.项目施工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及时向采购申请验收,双方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6.通过运行验收,经成交供应商的项目各所属设备运行正常。运行验收在设备投入运行30日后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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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说明 |
1.在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及时无偿修理或更换。在设备质保期过后,优于市场价格提供备品备件。 2.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图纸及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3.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4.接到我方人员处理问题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 |
六、评审方法:最低价评审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生产管理部联系人:覃甲
联系方式:13907795315
广西糖业集团星星制糖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

